按照广府阅〔2018〕74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今年3月完成了一号安置点公租房装修任务,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经住保办审核通过具备实物配租资格的首批公租房申请户李银华等9户,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公租房手续后顺利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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