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申购利州西路棚户区限价商品房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31    点击:7262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

关于申购利州西路棚户区限价商品房

相关事项的公告

 

利州西路棚户区农房拆迁货币安置人员: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101号)相关规定,利州西路棚户区限价商品房(国成百合郡)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满足商品房销售相关条件,即将开始销售。现将该限价商品房申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对象。利州西路棚户区改造范围内,20181113日即广府办发[2018]101号文件生效之后领取货币安置款并通过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查的农房被拆迁人员。

二、申购原则。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购人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申购限价商品房,对主动放弃申购的不作任何补偿。

三、申购方式。申购人向征拆部门提出购房申请,经征拆部门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限价商品房开发业主,申购人按选房→签订认购书→交付购房定金→交付首付款→房源解封→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备案→交付房款(或办理按揭贷款)的流程进行。

四、申购面积。符合货币安置政策条件的被拆迁人人均可申购限价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50购买宅基地建房和购买农民自建房被征收的无其他住房被拆迁人员人均可申购限价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40申购人应申购与所批准限价面积相近的房屋,所申购房屋建筑面积不足限价面积的按限价部分价格和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结算房款,对不足限价面积部分不作任何补偿;所申购房屋建筑面积超过限价面积的,超出部分申购人按市场价结算房款。

五、售房价格。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分为限价部分和非限价部分,限价部分价格不超过5000/建筑面积,下同);非限价部分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六、购房时间。利州西路棚户区限价商品房第一次销售时间定为2021615日至2021725日,2021725日后未申购和未签订购房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不得再次申购,且不给予任何补偿或补贴。

七、其它事项

(一)限价商品房是商品房,需申购人与开发业主签订国家统一制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保障各自权利、履行各自的责任义务;

(二)申购人申购的限价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手续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三)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仅为购房价格,不包含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不动产证办理费以及物管费等费用。市场价由开发业主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连同开发业主就限价商品房销售制定的价格优惠方案一并公示在售房现场; 

(四)利州西路棚户区限价商品房(国成百合郡)的开发业主是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售房部设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办事处曾家营社区利州西路以南(原灯饰厂地块西南角),联系人马女士(15700559371),张女士(18380236529)。

特此公告。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广元市土地房屋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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